瀘州探索建立舉報獎勵機制 鼓勵群眾參與森林防火
近日,瀘州市林業和竹業局印發《建立健全森林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機制的指導意見》,將通過舉報獎勵的方式,鼓勵廣大群眾參與森林防火工作,及時發現、制止、懲處在森林防火期的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充分發揮舉報獎勵的帶動和示范作用。
《意見》指出,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據實受理、一案一獎,分類獎勵、保障權益,公平公正、廉潔獎勵”的原則,各區縣要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線索視情節實行分級辦理,細化完善舉報的受理、核查、處理、協調、移送、答復、統計、報告、檔案管理等制度,并向社會公開舉報方式、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傳真電話和獎金領取辦法。
《意見》明確,舉報獎勵受理范圍包括:在森林防火期的森林防火區焚燒秸稈、燒灰積肥等違規農事用火;燒香、燒紙等祭祀用火;野炊、戶外露營用火等戶外生活用火;燒山驅獸、火把照明等野外用火;農林生產、焚燒疫木等未經審批的違法生產用火、未經審批的實彈演習、爆破等施工作業用火;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等7類情形將獲得獎勵。同時,明確了舉報線索核查不屬實、舉報線索不具體等7種情形不予受理獎勵?!兑庖姟愤€細化了舉報獎勵受理渠道、舉報獎勵受理程序和舉報獎勵規范等3項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