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溪區發布森林防火封山令,封閉這些區域
今(22)日,瀘州市納溪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8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納溪區域范圍內集中連片林區(巖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產生活外,其余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進入,封山區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發生火災的作業行為。
全文如下:
瀘州市納溪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當前,我區正經歷有氣象記錄以來罕見的連晴高溫天氣,正處于森林火災極高風險期。為在極端天氣下筑牢森林防火墻,杜絕森林火災發生,全力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林區野外火源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禁火命令》,結合我區實際,特發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時間
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封山區域
納溪區域范圍內集中連片林區(巖區)。
三、封山規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產生活外,其余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進入封山區域。
(二)封山區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發生火災的作業行為。
(三)經批準進入封山區域內的人員,應當自覺接受防火、禁火檢查,主動掃描“進山防火碼”,上交一切火源,才能進出林區,并承諾遵守相關規定,自覺履行森林防火宣傳義務。
(四)封山區域所屬鎮(街道)村(社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強化隱患排查,嚴格火源管控,組織、發動、依靠群眾,打贏森林防火持久戰、攻堅戰。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和妨礙檢查,對不聽勸阻,違反本封山令者,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情,請立即向鎮(街道)、有關單位或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區森林防滅火報警電話:12119或0830-4211633)。
瀘州市納溪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2022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