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10萬+銷毀 6864瓶侵犯“郎酒”商標專用權產品遭了
12月2日,6864瓶侵犯“郎酒”注冊商標“郎”字專用權產品“鼎吉郎紅花貳拾酒”709件和“鼎吉郎五星酒”435件在瀘州被集中銷毀。
據悉,去年3月20日,瀘州市江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投訴舉報的情況,對四川華郎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品倉庫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的“鼎吉郎紅花貳拾酒”和“鼎吉郎五星酒”兩款產品,其豎行排列的商標同四川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郎”字相似。
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對四川華郎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侵權系列產品,以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進行了扣押。
該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七條的規定,于去年3月26日,經批準立案調查。
去年5月6日,江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對四川華郎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查封扣押的“鼎吉郎紅花貳拾酒”709件和“鼎吉郎五星酒”435件,罰款人民幣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