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護一江魚 光明日報關注瀘州實行長江禁捕新模式
今(3)日,光明日報刊發題為《最嚴“禁捕令” 共護一江魚》一文,關注長江流域各省市實行十年禁捕的措施,其中,提到了瀘州市將退捕漁民變為新型職業農民的新模式。
在長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等長江上游主要支流上,昔日穿梭如織的漁船已經絕跡。今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已按期實現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長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和重要支流(“一江兩湖七河”)等重點水域將實行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
面對長江已經“無魚”的窘境和日益惡化的生態,十年禁捕堪稱保護長江的百年大計。目前禁捕退捕進展如何?如何提升長江流域漁政執法監管能力,確保史上最嚴“禁捕令”落實落地?怎樣徹底斬斷市場銷售產業鏈,保護長江流域生態安全?記者為此進行了調研。
1.雷霆出擊,確保“清船”“清網”“清江”“清湖”
【案例】
11月30日上午10時許,長江武漢漁政碼頭,12位執法人員代3名違禁在長江捕魚的被告人,將73.76公斤成魚、13.83萬尾魚苗放還長江。這是武漢禁捕后首次在長江放還魚。13天前的11月17日,武漢市硚口區法院判處武漢首批違禁捕魚案,3名被告人涉及兩宗案件。一宗為被告人熊某、胡某2人兩入長江,電捕魚20.64公斤,被漁政人員截獲;一宗為被告人汪某在長江電捕魚5.65公斤,被民警抓獲。
據介紹,這批魚有青、草、鳊、鯽、花鰱、白鰱、黃顙7種,全是長江原魚種。還魚入江,相當于送魚“回家”。
為保護長江生態環境,早在18年前,原農業部就開始在長江中下游試行每年3個月的春季禁漁。今年起,這一“禁漁令”升格為史上最嚴的十年禁捕。
為全局計、為子孫謀。史上最嚴“禁捕令”的執行,成為沿江各地踐行“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理念的一次絕佳契機。
湖北荊州市荊州區李埠鎮龍洲村村民陳中國祖祖輩輩以捕魚為生。長江禁捕后,他上交了漁具、漁網、漁船,成為全村最早一批主動上交漁船的漁民。“為了子孫,想得通也放得下。”陳中國說。
荊州市長江禁捕辦公室主任黃君介紹,長江禁捕以來,荊州對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的“三無”漁船,率先探索對其標識管理、使用審批、涉案倒查。全市25202艘“三無”船舶,已上岸封存82艘、標識管理5483艘,剩余19637艘全部拆解。目前,這一機制已在湖北省推廣實施。
“最嚴禁令”之下,禁捕起步就是攻堅。面對48.5公里長江岸線,境內擁有滁河、馬汊河等長江支流,江蘇南京江北新區禁捕壓力不小。為了強化執法效果,江北新區農業執法大隊自制“清網神器”——鐵鉤,用來拉拽藏在水下的違規漁具,執法大隊人員稱之為“農執1號”。
鄱陽湖水域遼闊,保護區監管、漁政執法任務重、責任大。江西省農業農村廳統籌資金1500萬元試點建設鄱陽湖水生生物保護區監管系統,在保護區等重點水域、漁港碼頭安裝布設38個熱成像雙光譜及高倍數紅外攝像頭,實現場景可視化、監控自動化。
長江口是長江最重要的魚類洄游通道和繁殖棲息地,生態地位非常重要。為鞏固和擴大長江禁捕退捕成效,農業農村部近日發布通告,設立長江口禁捕管理區,將長江口禁捕范圍向東海域擴延,引導原在長江口擴延禁捕區內作業的海洋漁船實施減船轉產或調整作業海域,合理壓減禁捕邊界線以外海域漁船作業規模。
禁捕政策實施一段時間后,長江流域漁業資源有所恢復,禁漁效果初步顯現。監測數據顯示,全面禁捕后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的重要棲息地和繁殖場所赤水河魚類資源明顯恢復,多樣性水平逐步提升。全面禁捕后,洞庭湖、鄱陽湖枯水期的長江江豚出現頻次由禁捕前的年均916頭次增加至1223頭次。根據監測,2020年5月,鄱陽湖長江刀鱭單網次平均捕獲量約為2019年的25倍,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逐步提升。
“兩湖”禁捕之后,候鳥在鄱陽湖濕地地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區鯉魚洲管理處周邊水域越冬。 新華社發
2.轉產“上岸”,破解“越捕越窮”困局
【案例】
前不久,四川南充市46歲的漁民陳志德將退捕轉產補貼投到與朋友合伙開的南充志德打撈有限公司,先后中標嘉陵江順慶段和高坪段的江面漂浮物打撈工作,從一名捕魚人變為清漂人。在湖南瀏陽,漁民們合伙成立了湘衛河道清理有限公司,承接了瀏陽河普跡段的河道保潔和垃圾清運業務,吸納了多名上岸漁民加入其中。
陳志德是長江禁捕涉及沿江14省市需轉產安置保障23萬多名退捕漁民的典型代表。
“曾經,長江資源越捕越少、生態越捕越糟、漁民越捕越窮。”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于康震說,實施長江禁捕,既是破解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嚴重衰退、生物多樣性不斷降低的生態困境的客觀要求,也是打破原來“一家一戶”分散的競爭式捕撈導致的“公地悲劇”,改變漁民“下水無魚、上岸無地”生計困境的有效途徑,是為漁民長遠利益謀劃。
禁捕之后,如何妥善做好漁民轉產安置,確保漁民退得出、穩得住、能致富,成為十年禁捕令最大的民生考量。
長江禁捕后,為幫助退捕漁民更好完成角色轉變、解決漁民退捕后的生產生活難題,湖北省擬遴選部分退捕漁民培訓上崗,在全省各地建立護漁員隊伍,就近安置貧困人員上崗就業,負責天然水域護漁任務,加快推動長江禁漁從“管大家”向“大家管”轉變。
為確保“禁捕令”落實落地,農業農村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還推動建立長江流域漁政協助巡護隊伍,在東洞庭湖、鄱陽湖(湖口縣、鄱陽縣、九江市濂溪區)、長江干流(宜賓段、宜昌段、安慶段、揚州段)和湖北省何王廟江豚保護區等9個重點水域,由轉產轉業的漁民組成協助巡護隊參與保護水生生物與棲息地的相關工作。協助巡護創新了“專管與群管”制度,填補了國際水生野生動物巡護的空白。
截至11月27日,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各地已落實轉產就業128258人,占需轉產就業基數的98.35%,其中通過漁業產業安置、企業吸納、公益崗位兜底、務農等相對穩定就業渠道落實轉產就業66693人,占已轉產就業人數的52%;已落實社會保障171851人,占應納入社保基數的99.83%。
“做實做細漁民社會保障和轉產就業工作,確保漁民基本生計事關基本民生和社會穩定,也是禁捕能鞏固、不反彈的基礎。”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一方面要加快落實退捕漁民社保并適當提高標準,另一方面要多措并舉開辟退捕漁民就業增收渠道。要組織開展免費就業和技能培訓,通過稅費減免、社保優惠等政策鼓勵企業吸納漁民就業,指導支持退捕漁民組建漁業合作社,發展特色養殖、加工流通,探索漁業內部轉產新路子。
“轉業”不丟老本行,不少漁民“上岸”后還在跟魚打交道。針對漁民居住有房子,工作有崗位,醫療有保障,社保能落實的“四盼”,各地正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通過資金補助、就業服務、技能培訓、創業支持、社會保障等多種方式,做到上岸漁民應扶盡扶、應保盡保,不落一戶、不落一人。
重慶北碚捕魚人成為“護漁員”。 新華社發
3.嚴格執法,長江打非斷鏈在行動
【現場】
每天中午12點一過,湖南長沙水渡河農產品市場的水產品交易時間便開啟了。趕上交易高峰時段,每個檔口前都停有幾輛滿載鮮魚的大貨車,工人們忙著從車上卸下活蹦亂跳的鮮魚。這些鮮魚,如今已實現進貨渠道可溯源。自長江禁捕相關政策出臺后,市場除告知商戶禁止銷售非法漁獲物外,還要求每輛載有水產品的車輛進入市場前,提交產地證明,有合法養殖渠道、屬于合法銷售范疇才能進入。市場外墻上,“今天不吃子孫魚,明天子孫有魚吃”的橫幅標語格外醒目。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一提到野生動物保護,人們常常自然地想起這句口號,長江野生動物保護亦不例外。長江禁捕要取得實效,斬斷銷售產業鏈至關重要。今年7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開展“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公告,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斬斷市場銷售產業鏈,保護長江流域生態安全。明確今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來自己經實施禁捕的332個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非法捕撈漁獲物;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交易來自長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烏江、漢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陽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撈漁獲物。
打非斷鏈不只寫在公告中,更迅速落實在行動上。截至10月底,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檢查水產制品生產企業、加工小作坊、農貿(批)市場、超市、商超、餐飲單位合計361.51萬家(次);監測電商平臺(網站)234.13萬個次,對電商平臺開展行政指導5.37萬次,督促下架(刪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2.48萬條;查辦各類違法案件711件;查獲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139.72千克,查獲非法漁獲物1753.69千克。
除嚴格執法外,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農貿(批)市場、商場超市、餐飲企業等加強暗訪督導,召集美團、餓了么等網絡餐飲平臺,動員平臺企業自律律他,配合監管部門斬斷網絡市場銷售產業鏈。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于軍透露,9月下旬的暗訪發現,各地農貿(批)市場、餐飲企業、商場超市售賣的水產品種集中在草魚、鰱魚、鳙魚、鯽魚、黃辣丁等常規魚類,基本來自附近的水庫、湖泊內的養殖場。“當暗訪督導人員向一些餐飲企業提出購買、食用野生江鮮時,經營者多表示政府部門嚴禁非法捕撈、銷售,沒有野生江鮮貨品。”于軍說。
實際上,真正的“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近來在市場上已難覓蹤影,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三批“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典型案例中,多為發布虛假廣告、虛假宣傳等問題,以及部分漁獲物“無合法來源”問題。
“有效斬斷非法銷售長江流域捕撈漁獲物地下產業鏈,要實現市場零交易、餐飲零供應、網上零售賣、廣告零發布。”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燕軍強調,長江禁捕區域的野生漁獲物,一律“不買”“不賣”“不吃”“不打廣告”“不提供交易服務”,違反這“五個不”的,就涉嫌違法。“消費者發現這類涉嫌違法行為可以通過12315熱線或全國12315平臺舉報,同時不僅要做到自己‘不買’‘不吃’,還要積極勸導身邊人,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抵制此類違法行為。”燕軍提醒。(光明日報記者 李 慧 陳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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