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江津兩地法院聯合開展環資司法宣傳活動
打擊非法捕撈、共護長江生態。11月5日下午,合江縣人民法院與重慶江津區人民法院聯合開展司法宣傳活動,在臨港街道集中組織進行增殖放流及普法宣傳,江津區法院現場審理了一起合江縣居民萬某跨區域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并現場宣判。通過以案釋法、主題宣講等形式,倡導群眾學法守法,共同參與環境保護。
審判前,本著誰損害、誰修復的原則,江津區人民法院、合江縣人民法院組織引導兩地4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6名被告人主動承擔生態修復責任,參與增殖放流,共將3.3萬余尾中華倒刺鲃魚苗放入江中,兩地法院、檢察院參與見證,兩地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監督參與。
現場,江津法院利用流動車載法庭,在長江邊公開開庭審理合江縣先市鎮居民萬某跨區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一案。江津法院審理查明,萬某于2020年5月27日禁漁期期間,在江津區石蟆鎮附近的長江禁漁水域使用禁用漁具--可視武斗竿非法捕撈水產品,共捕獲鯉魚3尾,重7.18千克。江津法院最終認定,被告人在禁漁區、禁漁期采用禁用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考慮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且自愿認罪認罰并繳納生態恢復金4000元用于修護生態,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萬某某拘役一個月,被告人也表示認罪服罰。
現場,兩地法院干警還向當地群眾發放宣傳單,講解破壞環境資源行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宣傳環保法律法規。
據悉,此次司法宣傳活動是江津區人民法院、合江縣人民法院《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一體化司法協作框架協議》簽訂后,攜手開展的首個大型環境資源司法協作活動。下一步,兩地法院將繼續加強環境資源司法合作力度,充分發揮合力,共護長江生態。
(唐菱霞 杜明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