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害處置保障能力,瀘州市印發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1月22日,記者從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我市于日前正式印發《瀘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额A案》對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啟動響應的相關指標、啟動響應的審批權限等方面作了明確,以進一步提升救災救助法治化、規范化、現代化水平,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害處置保障能力。
《預案》要求,市、區縣應急管理局及相關涉災部門要嚴格落實災情信息報告責任,做到“首報快、續報細、核報準”。
對突發性自然災害,區縣應急管理局和行業部門應在災害發生后2小時內將本行政區域內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別向區縣黨委、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和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報告;市應急管理局和市級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在接報災情信息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并向應急管理廳和市委、市政府報告。區縣應急管理局每日9時前匯總轄區內災情,向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市應急管理局和市級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每日10時前將截至前一日24時的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別上報市委、市政府和應急管理廳、省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災情穩定后,區縣應急管理局應在災情穩定后7日內核定災情,并向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市應急管理局應在接到區縣應急管理局核報后2日內匯總、審核災情數據向市委、市政府和應急管理廳報告。突發性災害發生后,遇有死亡和失蹤人員相關信息認定困難的情況,區縣應急管理局應按照“先報后核”原則,第一時間上報信息,后續核報。對于干旱災害,受災區縣應急管理局應在旱情初顯、群眾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初報災情;在旱情發展過程中,每10日至少續報一次災情,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后及時核報。
《預案》明確,災情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受災區縣人民政府要主動通過應急廣播、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重點新聞網站或政府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發布信息。災情穩定前,受災地區縣級以上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或應急管理局應及時向社會滾動發布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救助工作動態、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
同時,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災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預案》將市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一級響應級別最高),明確了各級響應啟動條件、啟動程序、響應措施。
《預案》還對自然災害災后救助、保障措施等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規范。比如,明確市、縣、鄉級人民政府應參照中央應急物資品種要求,結合本地區災害事故特點,儲備能夠滿足本行政區域啟動二級響應需求的救災物資,并留有安全冗余。
記者 李獨懿 劉昌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