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馬潭區一小區加裝電梯引糾紛 法院這樣判!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樓棟業主已經簽字同意,怎料兩位業主突然反悔,導致項目停工近兩年,其他業主無奈只能訴至法院。日前,龍馬潭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因加裝電梯引發的糾紛案件。
基本案情
在龍馬潭區杜家街的某小區,某棟樓共7層13戶業主。為改善居住環境,方便出行,10戶業主同意加裝電梯,在意見征求階段,低層兩戶業主王某、李某的家屬均在增設電梯征求意見表上簽字同意。在取得12戶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電梯加裝工程正式開工。
但在施工過程中,低層住戶王某、李某二人以“增設電梯沒有征求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對增設電梯不知情、增設電梯影響樓棟外觀、影響低層住戶房屋價值”為由進行阻礙,導致項目自2022年12月起停工。郜某、黃某等9戶業主遂將王某、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停止阻礙施工,配合加裝電梯繼續履行。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王某、李某是低層住戶的房屋所有權人,其二人的近親屬或者同住家庭成員在電梯加裝征求意見表上簽字同意,事后二人以房屋所有權人不知情為由阻礙施工,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
本案增設電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龍馬潭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王某、李某停止對本案增設電梯安裝施工的阻礙。
法院調解
案子判了,不代表糾紛徹底化解。承辦法官在判后再次組織雙方坐到一起,經過反復討論商榷,最終雙方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高層住戶給予低層住戶一定的經濟補償,并安裝玻璃幕墻電梯,最大限度的保障低層住戶的采光。
2024年11月,電梯施工完畢,正式運行。
通訊員 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