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110”快速出警 被執行人當場履行10萬元執行款
“法官!我發現被執行人了,你們趕快出警!”近日,合江縣法院執行110值班室接到申請執行人陳某電話,執行指揮中心馬上“派單”安排應急車輛同執行法官快速到達現場。
推開某茶樓包房門,執行法官立即向正在打牌的被執行人張某出示工作證件,并將張某傳喚至合江縣法院。
據了解,申請執行人陳某與被執行人先某、張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先某、張某應支付陳某勞動報酬19.5萬元及利息。2023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張某先支付5萬元,并承諾在2024年農歷新年前再支付5萬元。之后被執行人卻以各種理由到期未履行剩余款項。
張某認為,本案屬于他和先某的共同債務,先某不積極履行債務,他不能一人承擔所有。執行法官耐心向其釋法析理,告知他應先支付被執行的款項,再就其遭受的損失向先某進行追償。
經過勸導,張某當場向陳某支付了執行款10萬元,并表示會在明年2月前將剩余款項付清。
通訊員 姚遠
